作者哈罗德·J. 伯尔曼(1918—2007),世界知名的比较法学家、国际法学家、法史学家、社会主义法专家,法与宗教关系领域最著名的先驱人物。本书的主要观点是,法律与宗教是两个不同然而彼此相关的方面,是社会经验的两个向度—在所有社会,尤其是在西方社会,都是如此。本书认为,尽管这两方面之间存在紧张,但任何一方的繁盛发达都离不开另外的一方:没有宗教的法律,会退化成一种机械的法条主义;没有法律的宗教,则会丧失其社会有效性。本书体现的法学思想不仅对西方法学理论产生了重大影响,对当前我国法治建设也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哈罗德J.伯尔曼,Emory大学法学院Robert W.Woodruff讲座教授。曾任哈佛法学院James Barr Ames讲座教授。精于比较法律史、法理学、俄国法及国际贸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