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9年法国人以从所未有的最大努力,将自己的命运断为两截,把过去与将来用一道鸿沟隔开。但他们不知不觉中从旧制度继承了大部分情感、习惯、思想,他们利用了旧制度的瓦砾来建造新社会的大厦。因此,若要充分理解大革命及其功绩,必须去考察那逝去的、坟墓中的法国。
法国大革命有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第一阶段似乎要摧毁过去的一切;第二阶段要恢复部分已被遗忘的东西。旧制度有大量法律和政治习惯在1789年突然消失,几年后重又出现,恰如某些河流沉没地下,又在不太远的地方重新冒头,使人们在新的河岸看到同一水流。
这部《旧制度与大革命》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新东西,发了什么前人所未发的新意?托克维尔开宗明义就指出,他从事的是“关于法国革命的研究”,而不是写另一部大革命史。既是“研究”,就要提出问题。从各章题目就可以知道作者要解决的是哪些问题。从方法论说,这也可以称为后来“年鉴学派”创导的问题史学。例如,托克维尔企图说明:何以全欧洲几乎都有同样的政体,它们如何到处都陷于崩溃?何以封建特权对法国人民比在其他地方变得更为可憎?何以中央集权行政体制是旧制度的体制,而不是大革命或帝国的创造?何以18世纪的法国的人们比其他国家人民更彼此相似,同时又彼此分离,漠不相关?尽管文明不断进步,何以18世纪法国农民的处境有时甚至比13世纪的农民处境更恶劣?何以18世纪法国文人成为国家的主要政治人物?何以法国人宁愿先要改革,后要自由?何以行政革命先于政治革命?路易十六时期是旧王朝最繁荣时期,这种繁荣如何加速了革命?等等。每一个问题几乎都可写成专著。
与19世纪一些思想家、哲学家——从斯塔埃尔夫人到基内——不同,托克维尔不是凭空“思考”法国革命,而是扎扎实实地依靠对原始材料的分析研究得出结论。他阅读、利用了前人从未接触过的大量档案材料,包括古老的土地清册、赋税簿籍、地方与中央的奏章、指示和大臣间的通信、三级会议记录和1789年的陈情书。他是第一个查阅有关国有财产出售法令的历史家;他还努力挖掘涉及农民状况和农民起义的资料。根据这些史料,他得以深入了解、具体描绘旧制度下的土地、财产、教会、三级会议、中央与地方行政、农民生活、贵族地位、第三等级状况等,并阐发自己的论点。
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1805.7.29-1859.4.16),法国政治家、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1841年当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1849年出任立宪大会副主席和外交部长。在拿破仑三世1851年政变后退出政界,从事历史研究和著述。代表作有《论美国的民主》《旧制度与大革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