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情偶寄》是清初文人李渔的一部所谓寓“庄论”于“闲情”的“闲书”。作者在该书卷首《凡例七则·四期三戒》中自述道:“风俗之靡,犹于人心之坏,正俗必先正心。近日人情喜读闲书,畏听庄论,有心劝世者正告则不足,旁引曲譬则有余。是集也,纯以劝惩为心,而又不标劝惩之目,名曰《闲情偶寄》者,虑人目为庄论而避之也。”又说:“劝惩之意,绝不明言,或假草木昆虫之微、或借活命养生之大以寓芝者,即所谓正告不足,旁引曲譬则有余也。”我看,李渔的这段表白,半是矫情、半是真言。
所谓矫情者,是指李渔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故意说给当政者和正人君子者流听。因为李渔的著作文章在当时已经受到某些人的指责。
李渔(1611-1680),原名仙侣,字笠鸿,一字谪凡,号笠翁、湖上笠翁等。祖籍浙江兰溪,生于江苏如皋。明末清初文学家、戏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