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法社会学的封面

法社会学

[德] 尼克拉斯·卢曼

出版时间

2013-07-31

ISBN

9787208114562

评分

★★★★★
书籍介绍

★ 法治社会基本养料,法律类西学基本经典

哈贝马斯学术劲敌、德国社会学领袖尼克拉斯•卢曼代表作

德国本土四次再版,影响欧美学界30年,首度中译

★ 专业译者几经打磨,翻译参考德、英不同版本

沉甸甸、全干货,告别老生常谈、刷新世界观的法律进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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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社会学》 是卢曼前期作品中的代表作,是对其前期法律社会理论研究的系统总结。该书于1985年被翻译成英文,并成为卢曼进入英语学术圈的敲门砖。

在本书中,卢曼在批评传统法律社会学研究进路的基础上,借用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的方法,在系统理论和现象学的工作框架下,将法律视为一种社会结构,细致分析了法律与社会复杂性、偶在性,和人的期望之间相互衍生的关系,为现代社会法律系统的运作描绘了一副生动活泼的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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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社会学》严谨发展了法律的系统化一般理论,其视野广度可与韦伯、古尔维奇、涂尔干的经典法社会学理论相媲美。

——《英国犯罪学杂志》

在卢曼的社会理论中,我们能够感受到理论抽象性与经验感受力之间的奇异张力

——托依布纳(法兰克福大学法学教授)

《法社会学》是一本从法律社会学视角介绍一般社会理论的卓越著作。

——施蒂希韦(比勒菲尔德大学社会学系主任)

标志性的法社会学著作应当由精通法学和社会学两个领域的标志性人物来完成。马克思和韦伯之后具备这样条件的大师应当说寥若晨星。法学出身又师从帕森斯的卢曼恰好具备这种百年一遇的天才卓识。将法律系统置于全社会的背景之下,以极具原创性的社会学框架观察法律现象,这部被卢曼冶炼为其代表作之一的作品,面世近半个世纪以来,逐渐成为同时影响着两大学科的新经典。

——宾凯 赵春燕(本书译者)

尼克拉斯•卢曼(Niklas Luhmann,1927—1998)

德国继韦伯之后最富原创性的社会理论大师,社会系统论旗帜性人物,德国比勒菲尔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在与哈贝马斯论战的三十年中,引导了德国乃至整个欧洲在二十世纪后半叶的社会科学潮流,被誉为“当代极少数几个确实 改变了观察范式的社会学家之一”。卢曼倡导“社会学启蒙”,于1989年获得德国哲学界最高荣誉之一“黑格尔奖”(三年授予一位,同获该奖者还包括哲学家伽达默尔),被称为社会学界的“黑格尔”。卢曼著作众多,脉络清晰,包括《法社会学》、《社会诸系统》、《社会的法律》、《社会的经济》等四十余部。

译者

宾凯: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师。

赵春燕: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讲师。

目录
作为观察者的法哲学和法律社会学(代译序)
第二版序言
导 言
第一章 法社会学的经典起源
第二章 法律的发展:以社会理论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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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这一本比《社会的法律》(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读得更清楚,或许是翻译的原因?
非常费力浏览了全书,印象最深的还是卢曼对庞杂资料无与伦比的驾驭能力,需要补充很详细的读书笔记。
2020的最后一天,还是mark一下。 利用今年9/10/11三个月,分别读完第三/四/五章。加上17年读第二章的两个月。总算啃完这本艰涩的理论书。
右派里的天才,社会学家中的弄潮儿
一知半解,有些地方不太好理解,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原因。总的来说,卢曼的社会系统论,视野宏大,视角独特,适合反复研读。
这本书仅选了部分内容阅读,读得很模糊……
一刷,不懂。
的确艰深苦闷,不过总算磕磕绊绊地读完了。颇有「上帝之书」的感觉。
前部分关于主体间期望稳定,并在此基础上解释法律规范性非常精彩。我基本将其奉为圭臬。但是这个三元的理论构架和拉康的三元的大他者架构也太像了,基本算是后者在法律这个大他者问题上的具体化。正如宾老师在译后记中写的,这本的卢曼很现象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