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法是静态的法律,只有那些体现在判例中的法律才是活生生的、行动的法律。这一命题对于宪法也不例外。在我国,传统上的宪法课程偏重于对基本理论的教学,在内容方面经常失之空洞,与社会现身和法律实践严重脱节。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很多宪法学的教学工作者都注意到了这一问题,并且尝试着采用另一种方式——具有强烈的实践性的宪法案例教学法。本书作者韩大元、王建学老师正是其中之一,并且开始了“基本权利与宪法判例”课程,专以案例的形式来讲授宪法基本权利的内容。本书稿正是在上述课程的教案的基础上增补而来的,全书分为总论和分论两个部分:总论部分在讲述宪法判例基本概念的基础上,简要分析了基本权利领域判例研究的功能与意义、方法与步骤、特点与类型等;分论部分则依基本权利的类型,选取平等权、生命权与尊严权、隐私权、精神自由与表现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和社会经济权等几类最有代表性的权利,其中各章均先分析该类型的基本理论,再辅之以具体的案例分析。
韩大元,1960年生,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等职。主要从事中国宪法学、比较宪法学和港澳基本法的研究,代表性著作有 《亚洲立宪主义研究》《1954年宪法的制定过程》《生命权的宪法逻辑》等。
王建学,1978年生,法学博士,现任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立法学研究会理事等职。主要从事中国宪法、法国宪法与比较宪法学的研究,代表性著作有 《作为基本权利的地方自治》《法国式合宪性审查的历史变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