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外来规则与固有习惯的封面

外来规则与固有习惯

李启成

出版时间

2014-08-30

ISBN

9787301245286

评分

★★★★★
书籍介绍

《外来规则与固有习惯--祭田法制的近代转型》一书中,作者先考察了传统祭田法制和官府对祭田案件司法审判情况,认为祭田性质的复杂性且伴随其庞大规模和收益等因素,导致祭田纷争频繁发生。经实证分析,作者发现清代官府一般是以"常识"和"祭田一般性惯例"作为裁断主要依据。这种法制和审判方式从总体上来说,与传统社会相适应,并不存在发生根本性变革的理由和动力。在考察了祭田法制和司法从传统到近代转型的完整历程之后,该专著在结语部分指出:在法领域,如何妥善处理外来规则和固有习惯之关系,司法部门要在理性对待的基础上切实累积经验;超越法之外,家族制度以及作为其经济基础的祭田制度有助于国家转型和社会建设。这两个问题不仅对中国从"帝国"转向"民国"的整个近代转型具有重大意义,还有深入探索的空间。

李启成,法学博士,1974年出生于重庆奉节,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近代法研究所专职研究人员。主要从事中国法律史、中国近代法的研究和教学工作。

目录
导论/
上篇 传统中国祭田法制及其思想依据
第一章 传统中国祭田制度之状况/
第一节 义庄及义田
第二节 祭田与祠堂

显示全部
用户评论
微信读书
此书以祭田法制为例,梳理了近代法制转型的实态。简言之,清人多以情理与祭田的一般原则作裁断,以期睦族。逮及民初,新司法机关尝试以「权利义务」框架规制祭田,继之以北洋大理院,定其性质为「公同共有」,尔后国府以《民法》正式继承北洋之成果,并解决了诉讼中的当事人适格问题。战后海峡西岸,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成其为问题;海峡东岸,以国府的「公同共有」说取代日人的「法人」说。固有习惯为外来规则所改造,外来规则借固有习惯而发展。(p.24倒数第二段第一句,似将“惩”作“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