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古城余杭县位于杭州郊外,1873年这里曾经发生了一起被称为晚清四大奇案之一的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一个豆腐作坊伙计的因病而亡,却因承审官员的先入为主、刑讯逼供而被锻造成为一起“因奸毒毙本夫”案,在同治光绪年间各种力量的博弈下*终沉冤得以昭雪,当时的整个官场因此案被搅动。由于案情曲折离奇、审理艰难漫长,成冤过程典型且具规律性,昭雪原因更深刻地反映了晚清时期的政治、社会与制度等因素,使得此案具有深远的社会影响力。对于研究晚清政治史、法制史、社会史都颇具价值。
陆永棣,男,浙江绍兴人。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特聘教授。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7年9月至199年7月在复旦大学法律史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14年1月赴香港城市大学中国高级法官研修班研修。曾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办公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现代法学》《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著作有《开庭以后:判例与民法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1877帝国司法的回光返照:晚清冤狱中的杨乃武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