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研究的封面

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研究

杨国桢

出版时间

2021-01-01

ISBN

9787303267941

评分

★★★★★
书籍介绍
在历史长河中,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石,而土地关系的演变则反映了社会结构与经济模式的变迁。《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研究》如同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了那个时代尘封的档案室,让我们得以窥见明清时期中国乡村社会的真实面貌。通过契约文书这一独特的窗口,我们能深入理解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复杂性、永佃权和田面权等概念,以及这些制度如何影响农民的生活和社会关系。本书不仅是一部严谨的学术著作,也是一次穿越时空的历史探索。
作者简介
杨国桢,生于1940年,福建龙岩人,厦门大学历史系毕业。他是一位在明清史、中国社会经济史及海洋史领域享有盛誉的学者。自1985年起担任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并在1987至2006年间担任厦门大学历史研究所所长。此外,他还曾连续四届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以及第七至十届全国政协委员,被认定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自2010年起,他成为厦门大学的荣誉教授。杨国桢在学术界的地位也反映在他众多的职务上,如《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主编,中国历史研究院学术咨询委员会委员。他曾赴日本京都大学、美国斯坦福大学和英国牛津大学进行研究和讲学,并在台湾“中央大学”和政治大学担任客座教授。他在中国海洋大学和首都师范大学也分别担任首席专家和讲座教授。他的著作包括《林则徐传》、《陈嘉庚传》等,主编了《中国海洋文明专题研究》(10卷)和“海洋与中国研究丛书”(25册)。
推荐理由
《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研究》一书深度挖掘了明清时期丰富的契约文书资料,通过对这些原始记录的细致分析,揭示了当时社会经济结构的复杂性、土地所有权的演变以及租佃关系的多样性。它不仅为历史学家提供了珍贵的研究素材,也对法学、社会学等相关领域的学者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对于那些对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变迁、土地制度发展或契约法有兴趣的读者来说,这本书是一部不可或缺的经典之作。
适合哪些人读
对中国历史特别是明清时期社会经济感兴趣的读者
研究农业经济史、土地制度或契约法的学者
对古代乡村生活和社会结构变迁有探究欲望的学生和研究人员
希望了解传统社会如何通过法律文书管理土地关系的人士。
书籍脑图
目录
第一章 明清土地制度和契约关系的发展1
第一节 中国封建土地所有权与明清土地制度的特点1
第二节 明清土地契约关系的发展12
第三节 和土地经营相关的契约形式与契约关系32
第四节 土地契约附属的官文书与官田契据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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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研究明清社会经济史的必读书目,域内土地契约史学的开山之作。
将大量各地的土地契约分门归类,功夫可见一般。不得不感慨一地多玩儿的精明,地权、佃权、再佃权间的关系颇为好玩儿,里头花活极多,商业技能点数几乎全点在土地上,大概是有由头的。公家的干涉也值得研究,譬如不许转佃,昨儿恰好听说顺天府不让搞短期租赁了hhhh。对资料的使用真是成也此,败也此,胜在分类,输在剖析,颇似挖矿用锹弃镐,求深不得。观点有很强的时代色彩,虽说读起来不算烦人,但有些地方难免感觉生拉硬拽,看着略尬,哎,可惜。
本书使用了大量土地契约材料,从土地产权的角度探讨中国传统经济为何难以瓦解这一问题。明清时期,全国各地不同土地类型普遍出现了地权分化与“一田二主”的现象。这与这一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土地的大规模开垦、土地抵押借贷与典当的盛行以及土地买卖方式的转变等因素有着密切的联系。“一田二主”甚至“多主”的情况看似严重侵蚀了地主土地所有权,导致了旧地主阶级的衰落,却推动了二地主阶层的产生,成为地主阶层的新生力量。因此,“一田二主”实质上只是对田地产权的多重分割,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地主土地所有制,因而传统封建经济也就难以瓦解。同时作者还指出了永佃权和田面权的本质区别,前者反映的是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分离,属于租佃制度的变化。而田面权的出现则反映了土地所有权的分割,属于所有权制度的转变,并逐渐取代了永佃权
讀了前三章,後年面沒有涉及四川的了,故不讀之。整體非常好,水平很高,啟發很大,但是在部分內容上有主觀臆斷為敘事服務之嫌,但總的來說非常好,五星。
经典作品。
土地金融属性的变迁;可结合土地管理法比照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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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运用了大量的契约文书,揭示了明清时期各地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发展,从永佃权发展到一田二主。虽然各地的发展状况和过程有所不同,但是其内在发展特征大同小异。阅读此书对契约文书、土地所有制及各层面的土地权有了一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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