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司法裁判中的道德判断的封面

司法裁判中的道德判断

王琳

出版时间

2020-01-01

ISBN

9787520363785

评分

★★★★★
书籍介绍

在司法裁判过程中,法官能否进行道德判断?包含此种判断的司法裁判是否在某种意义上获得唯一正确答案?法理学家门对此莫衷一是、纷争不断。德沃金提供了一套备受关注又极富争议的解答方案——整全法理论。整全法理论认为:(1)法官在确认法律是什么的时候需要依赖道德判断;(2)包含道德判断的司法裁判仍然可以追求唯一正确答案。对于这两个命题,法学界出现了多种批评意见。其中,有一类批评是从对共同体道德生活的某些特征的观察出发,来思考法律对于共同体生活的独特价值,并进一步在裁判问题上推导出与整全法针锋相对的结论。本书认为,借助德沃金现有理论资源,能够有力反击这些批评。

王琳,重庆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政法大学理论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法治理论与法律方法。曾在《法制与社会发展》《政治与法律》《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交大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若干篇。曾获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提名奖、第四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青年学术成果奖优秀奖、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优秀博士毕业论文、第十一届法学家论坛优秀奖、第三届全国司法文明博士生论坛一等奖等学术奖励。

目录
摘 要
目 录
引 言
一 本书研究的问题和意义
二 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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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1. 本书中的“道德”,采用的是德沃金的界定,是一个他向的概念。所以,在文中,总会提到“社会规划”“社会合作”“伙伴式民主”等概念或理论。 2. 文中提到,我们为什么要服从那些实际上有损自己利益的法律?通俗点说,我们为什么要顾全大局,自我牺牲?作者的回答似乎是:因为我们是公民,有顾全大局的公民责任。——这不循环论证吗:因为要顾全大局,所以要顾全大局?——在这个脉络下,波斯纳和桑斯坦的效益主义分析,与作者所说的“道德判断”完全兼容; 3. 本文还提到:我们“应当按照一个道德上有缺陷的规则来调整公民关系,还是用一个更具实质公平的原则来调整”?——作者的回答,我会理解为是在和稀泥,也即两个都要:要规则,确保安定性、可预期;要原则,确保心里舒服。—这就没意思了。 4. 同意友邻看法,【写不下了】
清晰而全面的文献梳理,独创而犀利的个人观点。写作方式值得好好学习,相关文献也需要拿来仔细阅读。
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能否进行道德判断?包含道德判断的司法裁判还能否在某种意义上追求唯一正确答案?这是我国司法裁判实践所提出的亟待解答的理论难题。在这个问题上,德沃金的整全法裁判理论提出了一个极具争议性的主张:法官在确定法律是什么的时候可以包含道德判断:即使包含道德判断,法官也能够追求法律上的唯一正确答案。本书通过考察德沃金与其批评者之间的论战,分析这背后涉及的哲学议题与代表性论证,从而深化关于司法中的道德判断问题的思考。
上一次读博论有这么畅快的体验还得追溯到《法律的界限》与《国家与法作为人民的自我组织》。整本书一气呵成,从司法裁判领域中德沃金的整全法理论切入,答问中外之质疑者,且并没有停留在对于德沃金本人思想史流变的发生学考察。结论部分是本书作者两篇论文的改定,也可视为对于此理论的试炼。总而言之,作者极为真诚地向我们展示了什么叫做写清晰、优越的专业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