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伯爵》是法国小说家大仲马(1802-1870)的名著。一部洋洋一百多万字的小说,居然能让人读得津津有味而不觉冗长,真不容易。一部表现复仇这一不知重复过多少遍的旧主题的通俗小说,居然能历时一百多年长销不衰,更不容易。而这两个“不容易”《基督山伯爵》都做到了,我们不能不叹服大仲马高超的小说艺术,对这部小说刮目相看。
《基督山伯爵》写的是水手邓蒂斯即基督山伯爵对迫害他的三个仇人——维尔福、邓格拉斯和弗南,这三人后来分别是司法、金融、政界的头面人物——复仇的故事。由于小说的情节曲折离奇,险象环生,出乎想象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因此它扣人心弦,让读者难以释卷,实在不足为怪。另外,三个各异其趣的复仇故事,写的都是对作恶多端的大人物的胜利,是正义对邪恶的胜利,当然能让经常受气却又经常无奈的普通百姓颇觉舒畅解气。这部小说除了能为读者提供一个极好的猎奇机会,更能让他们在白日梦的逍遥中获得了某种复仇的快感。这样的小说怎能不叫人喜欢呢?社会学色彩浓厚的评论家会说,这部小说通过写邓蒂斯悲惨经历揭露了法国当时的司法界的黑暗,是一部进步小说。这当然没错。更看重小说艺术本身的评论家会发现,小说的情节安排得曲折离奇、跌宕起伏同时又繁而不乱、环环相扣,充分显示了大仲马作为杰出小说家和剧作家的想象天才和结构能力。从文章学角度看,这是一部营造得天衣无缝的巨匠之作。
法国19世纪积极浪漫主义作家。其祖父是候爵德·拉·巴那特里,与黑奴结合生下其父,名亚历山大,受洗时用母姓仲马。法国大革命爆发后,亚历山大·仲马屡建奇功,当上共和政府将军。大仲马终生信守共和政见,一贯反对君主专政,憎恨复辟王朝,不满七月王朝,反对第二帝国。他饱尝种族歧视,心中受到创伤。家庭出身和经历使大仲马形成了反对不平、追求正义的叛逆性格。大仲马自学成才,一生写的各种类型作品达300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著称于世。大仲马的剧本《享利第三及其宫廷》(1829)比雨果的《欧那尼》还早问世一年。这出浪漫主义戏剧,完全破除了古典主义“三一律”。大仲马小说多达百部,大都以真实的历史作背景,以主人公的奇遇为内容,情节曲折生动,处处出人意外,堪称历史惊险小说。异乎寻常的理想英雄,急剧发展的故事情节,紧张的打斗动作,清晰明朗的完整结构,生动有力的语言,灵活机智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