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吏治持續二千多年,由於長安地區如此重要,所以其作為統治中心時,曆代統治者都十分重視其吏治建設,逐漸形成了一套不同於其他地區的制度。在吏治思想、官吏的選授、監察考課、道德規範、獎勵制度、吏治內容等方面,都逐漸系統化、完善化,積累和總結了不少成功的經驗。這是一筆寶貴的精神財富,總結和整理這些經驗,去粗存精,古為今用,將會對今天的社會提供可貴的歷史經驗和教訓,如本書第二章《貴族政治向官僚政治的轉變》。
長安吏治四大特點:
一、四方取則之地,天子腳下,吏治自然應是全國吏治的表率。
二、彈壓為先,不宜慈惠為本,京城的穩定才能保證統治的鞏固和政令的通達。
三、事務繁劇,服務宮廷、百司為主,地方民政為輔。
四、兼具朝官身份,參與朝政,對國家重大決策或產生影響。
杜文玉,1951年生。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現任中國唐史學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魏晉南北朝隋唐史》編委會編委、“瞭望智庫”首批入駐專家、文化部中國名山名寺名觀文化研究委員會高級顧問、西安市人民政府文化顧問、陝西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從事隋唐五代史的研究與教學,兼及宋史、絲路研究、歷史地理學的研究。已出版學術專著18部、編著30多部,發表學術論文200多篇,主編學術集刊《唐史論叢》(CSSCI)。主持過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教育部重點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項目、陝西省社科基金項目、陝西省社科聯重大基金項目以及橫行研究項目多項。獲得過陝西省優秀社會科學成果獎一等獎1項、三等獎2項,陝西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一等獎3項,西安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2項。多年來作為評審專家,參與了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