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沈家本,(1840—1913),字子惇,又作子敦,号寄簃,浙江湖州人。晚清著名法学家,光绪九年(1883年)进士,历任天津与保定知府、刑部左侍郎、修订法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资政院副总裁、法部左侍郎等职。
出身刑部,旧律素养极深,在晚清的大变局中,担起法制改革的大旗,放眼世界,致力锻造融会中西、古今的新法制。在他主持之下,废除了传统酷刑,并将以《大清律例》为代表的传统法系改造为包括刑律、民律、刑事诉讼律、民事诉讼律在内的西方部门法体系;同时,创办京师法律学堂以培育法学人才,聘任日本法学博士来华参与修律,延请留学生翻译大批欧美与东瀛的新式法典。沈家本引领时代,影响深远,被后世誉为“中国法制现代化之父”。
本书中,作者不仅讲述了沈家本的生平,更详细讨论晚清变法修律的过程,与当时新旧思想碰撞带来的争议。描绘出一幅板荡不定的政治时局图卷,更深刻地体会沈家本之伟大,更深入地了解法制改革实践的历史。为今日的司法改革乃至法治中国建设有着促进与借鉴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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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是晚清爱国忠君并具有改良维新思想的新官僚,也是博古通今、连贯中西的法学大师。他对于中国法制的现代化、法学的繁荣和法律人才的培养,做出了彪炳史册的功绩。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张晋藩
沈氏是深了解中国法系且明白欧美、日本法律的一个近代大法家,中国法系全在他手里承先启后,并且又是媒介东方、西方几大法系成为眷属的一个冰人。
——杨鸿烈《中国法律发达史》
李贵连教授基本穷尽了有关于此的一切资料,道尽了其间隐曲的一切缘由,得为有关沈氏身家背景、法意学思和功业得失的一项总结性、集成性研究,至今尚无著述逾越其右。
——许章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