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王权派的革命的封面

王权派的革命

[美] 埃里克·纳尔逊

出版时间

2019-04-21

ISBN

9787562086680

评分

★★★★★
书籍介绍

长期以来我们都认为,美国革命是对英王暴政的反抗。而在这部发覆之作中,埃里克·纳尔逊却指出,“美国国父”中的相当一部分人事实上将自己视为英国议会而非王权的反叛者,驱动他们的是这样一种观念——英国议会僭用了国王独有的专权。在1787年制定美国宪法时,正是上述这些“王权派”投身于论战中,主张将极大的专权赋予行政首脑。而他们所取得的战果是,美国宪法赋予其总统的权力要比此前一百年间任何一个英国国王所能行使的权力还要大。

埃里克·纳尔逊(Eric Nelson)哈佛大学政府学院罗伯特·M.贝伦讲席教授。研究领域集中于欧美现代早期政治思想史及其在当代政治理论中的应用,代表作有《希伯来共和国:欧洲政治思想的转变及其犹太根源》(The Hebrew Republic: Jewish Sources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European Political Thought, 2010);《共和思想中的希腊传统》(The Greek Tradition in Republican Thought, 2004)。

目录
【中译本序】
【导 论】
“议会的战争”
【第一章】
爱国王权主义:斯图亚特君主制与专权转向,1768-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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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不是很理解这本书为何会获得这么高的评分。 本书主要集中于美国建国前后的论战,与《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可以进行对比。相对于戈登·伍德对联邦体制的辩护,本书则尖锐地认为,美国的政治体制就是披着共和制外衣的君主制。对于这个结论我暂不评论,我只想提一下作者的论证方式。 相对于《缔造》注重于理论论战与实践结果的互动,本书更注重于法理学相关内容(甚至包含了政体运作在宗教上的逻辑)。 作者大量引用了时人论证的语言,然而这种辩论性质很强的文章,对于其用语的分析应该非常谨慎。我看到作者对不少时人辩论时运用的战略迂回或诡辩方式的语言(例如类比归谬)全盘接受,并用于论证“时人要恢复王权”这一带有先验性质的观点。更何况作者在论证中,利用时人的诡辩方式,改变了王权一词的定义。这就很值得商榷了。 总之,对本书有些失望。
对于Nelson个人的研究脉络而言,这本书虽说还是以剑桥学派风格写成,但在问题意识上是承上启下的;对潘恩的共和主义解读很有意思。
这书棒极了。虽然作为美国史的外行不能确认书中观点的可信度,但作者的论证过程非常完备,译文也十分流畅准确。主要论点集中于美国革命时期的王权派,他们在帝国危机辩论中祭起反议会不反国王的大旗,此前的学者往往简单认为这只是共和主义者清君侧的伪装,但作者剥茧抽丝,提出王权派本质上就是反对辉格主义而拥护王权的,并且这种王权思想最终导致美国建立了没有国王的君主制(总统制)。最受用的是对潘恩《常识》的解读,指出潘恩实际上把关于君主制的讨论重点由王权的专断性引向了对国王的偶像崇拜,因而实质上合法化了没有君主名号的专权制度,仿佛没有了王室身份的象征,王权就成为了平民之友。还有对两种代表理论的争论,美国人为支持授权代表论而对相似代表论所做的攻击固然好笑,但如今在总统制之下相似代表论再次成为唯一范式也的确有些讽刺。
假如不玩“王权派”这样的文字游戏我会更喜欢这本书。。。
欧导送的,再送出,又从图书馆借来读,谁知我心,太难了,,,,,
罗马之路的第一块拼图
反辉格史学的保守主义力作,可以与柯克的《保守主义思想》与《美国秩序的根基》结合起来阅读。传统观念认为美利坚革命是对王权的叛逆,作者检阅了危机前后的小册子和联邦党人文集发现,“爱国者们”强调的是“腐化的多数”即议会对王权的僭越,美国人民只和国王及其继承人有着基于特许状的“契约”,在战争中他们称英军为“议会军”,而自己是“国王的军队”。亚当斯指出,现代政治的根本危险不是“一个人”和“大多数”,而是“少数人”,即“寡头统治铁律”所描述的那种人,而近代欧洲的历史进程是王权与平民的联盟,约束了贵族的肆无忌惮,这和中国历史上王权对豪强世族的打压异曲同工,但王权最终也会变成恶龙。
政体从来不是嘴上说的,更不是一尘不变的,牵一发而动全身。这部书从一手史料入手,详细描述了七年战争时期的各种思想浪潮,探究美国独立的底层逻辑。
书读了一点,就谈谈想法吧。为什么美国出现了总统制这种新君主制?我觉得这个其实跟美利坚殖民地缺乏整合尤其是缺乏统摄全美的官僚制有关系,新君主制的出现及不断强化就是为了满足这一需求。因为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前提,便是政府(国家)权力不能太强但又不能弱到无法抵御外敌或者镇压反抗者。相较之下,英国是有较为成熟的官僚制的,甚至一度出现绝对主义君主制的倾向,但后来各路精英压制住了绝对王权,使得英国成为一个议会至上的国家,议会享有了立法权和行政权,但我们不要忽视英国依然是一个中央集权程度非常高的官僚制国家(撒切尔时代尤其如此)。英美都有独特的地理优势,使得他们不需要直接面临强大的外敌威胁并保持强大的常备军,从而降低了绝对主义的威胁,最终发展出了更适宜发展资本主义的立宪主义--其本质是封建分权制在新时代的还魂
太棒了,对硕论“帝王般总统”一节针对性的修正,接下来的一个方向是把这一章与查理一世的断头、路易十四的断头勾连起来。 另外,似乎需要细读潘恩的《常识》,有条件地话,更应该参照对比《圣经》阅读,进一步与《辩论》、《联邦论》对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