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契約之成立與生效的封面

契約之成立與生效

陳自強

出版时间

2018-10-01

ISBN

9789574359127

评分

★★★★★
书籍介绍

摆脱传统教科书按民法典编排顺序的叙述方式,而依其对契约成立与生效的理论认识,重新建构法律行为体系,希望能提供民法学习上与法律行为研究上崭新视野。

内容分为「法律行为总论」、「契约之成立」、「契约自由原则及其界限」、「能力及意思之欠缺」、「代理」、「契约不生效力」等六章,除探讨传统法学教育课程民法总则关于法律行为之规定外,尚囊括债编通则契约之成立与代理权授与、各种之债与契约成立有关之规定,及物权编物权行为等部分。

除因成年监护及物权法修正而改写的部分及实务见解的增删外,也试图处理若干前版无暇触及的交易类型及纷争。在代理一章,作者更明确指出民事代理与商事代理本质的不同及法律原则之差异,商行为特殊性之认识对法律行为体系建构之完整性,不可欠缺。

陈自强

现职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特聘教授

学历

台湾大学法学士、法学硕士

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

经历

律师、司法官考试及格

日本东北大学、京都大学法学部研究

政治大学法律系专任副教授、教授

目录
第四版自序
缘起
主要参考中文文献
第一章法律行为总论/1
I、法律行为之概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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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排版真好看呀
卡纳里斯的弟子牛逼
客观评价,陈自强写教科书的水平好高,几个自然段能把大陆几页纸的问题讲清楚。同时,我也感觉十分有必要在债法课程的开头回顾物权行为理论和意思表示解释(当然说理不是很清晰的地方也有,但相对较少了
陈自强老师18年来我们学校的时候说他的书要出简体版,我等了两年都没等到……还是买台版吧……
法律行为论
抽丝剥茧,用朴素的语言将抽象的概念分析解释得入情入理。娓娓道来,既无大陆学者啰嗦赘余似的重复,也无台湾文言艰涩的障碍。大家风范,用最简单的例子叙述最抽象的概念,非一流高手而不得。
以契约为例的“民法总论”
讲得比较浅
“民法讲义”扬弃概念法学的论述方法,直探问题真正的所在与学习的重心,为学术研究、教育改革乃至教科书的写作树立了足够先进的典范。大陆契约法领域的翘楚韩世远先生曾与大陆民法学人以“通过王泽鉴法学,超越王泽鉴法学”共勉,陈自强于巨人肩膀上眺望到的风景,应是我们心目中理想图画的灵感与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