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本刊獨家披露,台灣高教史是一部藏污納垢的穢史!西方先進國家公私立大學財政支持分別來自州議會和董事會(再加學校募款)。大學財政的受監督權在外部,而內部營運端賴專業企管團隊。更重要地,這樣的財務和經營分工,為的是保障大學主體——學生——的受教權益。
台灣呢?私校一塌糊塗,可以不論。國立大學先是受兩蔣獨裁者操控,這主要具體化為校長官派和黨團組織的進駐校園。九〇年代初後,各校校長陸續由學校內部選舉制產生,再由教育部認證。以台大為例,三任校長全是校內派閥分子,受派閥擁立而出任。派閥是當年威權體制的孑遺,如今挪用「大學自治」和「教授治校」的民主價值,為護身符,已是法制法了的產物。其實這批人在兩蔣時代是反民主鬥士。在西方,教授是受僱人員,職業倫理上有著培育學生成才的天職,是學生的保傅。但在台灣,教授成了操控學生前途的主宰者。教授教研品質欠佳,卻心有旁騖,以追逐金權是尚。
民主的西方,其教授秉持僱庸關係、專事協助學生成長。弱智的台灣,其教授以躋身派閥、並進而求取富貴以傲人為務,他們朋比分贓國家總預算的4250億台幣,卻不受民意機關監督(由教育部長面對國會,替教授護航一切)。台灣的大學因這群貧腐的派閥教授而腐爛不堪,其實誰當校長都不重要。
豬頭總統竟誤把台大校長一職看成兵家必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