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武
李振武,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正策文化传媒与娱乐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星娱乐法创始人,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担任王思聪先生创建的上海香蕉计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演出经纪人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和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曾任职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出版了首本由审判法官撰写的娱乐法诉讼案件办案手册:《娱乐法诉讼案件审理实务》,创办“星娱乐法”个人品牌,联合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举办“星娱乐法”系列娱乐法研修班,并在上海牵头成立“星娱乐法”俱乐部,每月通过闭门会议探讨娱乐法热门话题。目前致力于娱乐法的推广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