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概念与法效力
[德]罗伯特·阿列克西
评分 8.5分
罗伯特·阿列克西是德国著名法学家,本书是他的代表作之一。本书围绕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来探讨法概念与法效力,作者透过严谨细密的论证,驳斥法实证主义的法律与道德分离的思想,提出一个非实证主义式的法概念,将法的权威的制定、法的社会的实效与法的内容的正确性整合于其中。对应于法概念的三要素,是三种法效力概念,即社会效力、道德效力和法律效力(狭义的法效力)。作者认为法律体系的法律效力较多地依赖于社会的效力而不
法律的权威性
朱振
评分 8.8分
法理学原理
徐显明
评分 8.1分
《法理学原理》由四编内容组成:法概念论、法规范论、法学方法论以及作为余编的法律价值。其中,法概念论编处理法律概念的基本争议,试图在不淹没法律思想史论证之丰富性的基础上,以相对简要的方式呈现法律概念的基本立场。法规范论编关注法律这种规范性的存在,以便展现法律的规范性以及法律规范的不同类型所具有的理论意义。
法理学研讨课(案例卷)
雷磊
评分 0.0分
“横看成岭侧生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案例研讨是法学理论学习和部门法实践学习的重要方法。以经典案例导入法理学的重要问题,有助于帮助读者洞悉法理学的争议,以及不同的理论视角对于法律实践的影响。本书精心设计四大法理学主题,萃取法概念论、法学方法论、法伦理学和部门法理学相关主题中的必读经典案例作为法理学研讨课的优质资源。从古希腊的追问,到德意志的反思;从神秘缥缈的洞穴之辩,到现代司法场域的法伦理争锋;每一
法律的道德性
[美]富勒
朗·富勒(1902—1978),美国著名法学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自然法学派主要代表之一。《法律的道德性》是由作者在其于1963年4月在耶鲁大学法学院所作的系列讲座的基础上集结而成。本书中,富勒着重讨论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他认为,法律与道德密不可分,法律不仅体现了普遍意义上的道德观念,而且法律制度作为整体必须满足程序上的八项要求。本书是富勒的代表作,也是美国法理学经典著作之一,一直被各种书刊广泛引
法理学:全球视野(第四版)
周永坤
评分 9.0分
本书是以全球化为视角分析与审视法理学基本问题的法学教科书。以静态的法—动态的法两编为结构,在对传统法理学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探求规范性的、普适性的法理学,以追求正义、规范权力、保障权利为核心内容,并运用法学基本原理与内在演进脉络重构法理学新体系。 作者积数十年之功,融近年*新成果,对各章增删修撰,而为第四版。本次修订中,特增加司法理论相关内容,在形式上亦新添图表,并设章后讨论题、延伸阅读与延伸思考等
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
[美]诺内特, [美]塞尔兹尼克
评分 8.2分
这本书的标题表明,作者的目的是要改造法制,设定一个符合社会变革需要的规范性模式。其基本构思是:使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统合在一定的制度之内,通过缩减中间环节和扩大参与机会的方式,在维护普遍性规范和公共秩充的同时,按照法的固有逻辑去实现人的可变的价值期望。从法制的进化过程来看,这种“回应型法”的出现是具有某种必然性的。他们把社会上存在的法律现象分炻种类型:“压制型法”、“自治型法”以及作为改革方向的“回
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
[德] 阿图尔·考夫曼, [德] 温弗里德·哈斯默尔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译事之缘丐,在乎“取法人际,天道归一”之理念。 天地渺渺,众生芸芸;然天地何以长存不灭,众生何以繁衍不息?此中必有亘古于今之一般法则。天地者,自然之谓;众生者,乃自然所赋生灵之长,人也。布人所以居万物之首而为生灵之长,概因其不仅是生于自然,而且还能领悟于自然进而以理性和智慧的劳动创造受益于自然。
法益初论
张明楷
评分 8.7分
《法益初论》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篇评述了法益学说史;第二篇提出了法益概念的定义,论述了法益概念的主要机能,倡导法益侵害说,反对规范违反说,并运用法益侵害说剖析了刑法理论中的不妥当观点与司法实践中的不合理现象;第三篇论述了非法侵入住宅罪、侵犯财产罪与受贿罪的法益。
法边馀墨
贺卫方
评分 7.6分
贺卫方教授随笔集。
民事诉讼法
江伟
中国法学向何处去
邓正来
评分 7.4分
在当下的世界结构中,我们的思想要开始“说话”,但绝不是以一种简单的方式说“不”,而是要在思想的“说话”中显示中国自己的“理想图景”,亦即我们据以形成我们共同记忆的“理想图景”,我们据以生成出对中国之认同的“理想图景”,以及我们据以想象中国未来的“理想图景”。 对“理想图景”的强调,在根本上意味着要把一个被遮蔽的、被无视的、被忽略的关于中国人究竟应当生活在何种性质的社会秩序之中这个重大的问题开放出来
法律、自由与道德
[英] H.L.A.哈特, 哈特
《法律、自由与道德》是一部论战性作品,在法律道德主义“死灰复燃”的时代背景下,作者有力地重申了密尔著名的伤害原则:“只有意在阻止对他人的伤害时,以违背文明共同体中任何成员之意志的方式运用权力才算是正当的。”此书是对法律道德主义的沉重一击,在道德的法律强制这一议题上,它已经成为绕不过去的里程碑作品。后世学者若想提出不同主张,都必须先对哈特的观点作出严肃的回应。
自然法的观念史和哲学
[德]海因里希·A.罗门
评分 8.9分
《自然法的观念史和哲学》的作者海因里希·罗门的经历颇具传奇,而作者的经历也决定了这本书的独特性。罗门1938年逃出第三帝国到达美国,在来美国之前,罗门既不是学者,也不是大学教授,而是一位接受过民法与教会法训练的职业律师,在魏玛共和国瓦解和纳粹党崛起期间,投入其相当大的精力从事基督教社会活动。那两本让他在美国获得学术荣誉的著作,是他在德国,在从事法律与政治工作之余写作的;也因为那两本书,他被纳粹监禁
法理学导论(第三版)
舒国滢 主编
评分 6.7分
普通法的历史解读
李红海
评分 8.3分
本书从历史的角度描述了普通法的诞生及其早期发展的基本情况。全书共七章,鉴于梅特兰在英国法律史研究方面的重要地位,本书从介绍梅特兰的生平和学术生涯开始,评论了他的巨著《英国法律史——爱德华一世以胶》;然后探讨了早期普通法发展的三条线索:司法制度、封建主义与英国的法治传统、地产权制度,接着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讨论了早期普通法的发展,宏观方面主要是和罗马法进行比较,微观方面则主要是分析了英国的法治传统与英
法律解释操作分析
张志铭
评分 7.7分
法律解释是现代法律实践和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本书以实际操作为指向,对法律解释的概念,首先从法律解释的场合、主体、对象、目标和认知结构等五个方面对法律解释概念所涉及的问题作出核理。然后从司法裁判过程中的正当性证明的角度,围绕解释论点的构建、运用和展示等方面对法律解释技术进行系统分析。最后着眼于法律解释活动所在的制度框架,探讨中国法律解释权和解释体制的现状、特点、问题和重构。
法學方法與現代民法
黃茂榮
本書簡介 現代民法受法學方法的影響很大。本書的寫作主要在說明法學方法對現代民法的影響,並從中認識法學方法,以及訓練運用法學方法進行說理的能力。本書內容包含論法源、論法理、法律概念、法律規定之邏輯結構、法律體系、法律解釋、法律漏洞及其補救的方法、法律事實的認定等。
哈特
评分 8.0分
本书是法学研究生精读书系之一,本部著作,着手解决的问题是利用刑法对道德的强制执行,特别是对性道德的强制执行。哈特教授首先考虑了约翰·司徒亚特·密尔那著名的宣言:“在一个文明化了的世界中,强力能够正当地适用于其任何成员的唯一目的就是防止对他人造成伤害。”在过去的百年里,这个学说曾受到了两位伟大的法律从业者的尖锐挑战詹姆斯·费兹詹姆斯·斯蒂芬爵士,伟大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法官以及普通法史学家;以及德夫林勋
法律的运作行为
布莱克
本书内容包括关于法律在整个社会领域中变化的若干命题,这些命题的目的在于预测并解释这些变化,从而对一种科学的法律理论有所贡献。这样的理论既有实用的价值,又可应用于对其他社会生活的研究。 本书内容对从事法律实务的人也可能是有意义的。本书中形成的命题还说明了一种不局限于法律研究的理论研究策略。这种策略认为:除了应当研究个人之外,社会生活本身有作为研究对象的必要。关于这一研究对象的科学应当如同早些
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立法学(第四版)
朱力宇 (编者), 叶传星 (编者), 曾宪义 (丛书主编), 王利明 (丛书主编)
评分 6.3分
法律解释学
评分 6.6分
法律解释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又是一种实在的法律活动。对法律解释的研究,大致可以区分为理论和操作两个有机联系的方面。理论方面的探讨以厘定概念为依归,它要回答的基本问题是何谓法律解释;操作方面的分析以指导行动为指向,它包括解释技术和解释制度两个层面,要回答的基本问题是如何操作法律解释,即了解其发生和存在的制度框架,探讨其实际操作的技术和规则——寻找把个案事实和法律构成正当连接的合理途径。本书以
阅读秩序
苏力
评分 8.4分
法律的界限
陈景辉
评分 8.6分
内容提要: 法律,无疑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社会现象。正是由于这种复杂性,有关“法律是什么”的争论始终是法律理论永恒不变的主题。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对于这个问题的不同解答,不但会影响到理解法律的方式,而且也会牵涉到如何看待法律实践的过程与性质。与此相关,法律实践问题争议的背后,实际上也隐含着法律概念问题的矛盾立场。因此,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的角度而言,都必须慎重地对待“法律是什么”这个核心问题。然而,由于
法律、实用主义与民主
理查德·A·波斯纳
波斯纳在本书中提出的理论仍然属于这个美国传统;但有所创新和推进。他通过理论的和实证的分析指出,美国实际上运行的民主和法治,都是实用主义的,而不是理想的。所谓理想的,在民主理论和实践中即该书着重讨论的慎议民主制,这是杜威式的民主,强调通过教育和提供信息来促使更我的人参与到民主生活中来,通过审慎的、知情的思考,做出决策;而在法律理论和实践上,就是法律形式主义,即相信通过一套法律的技能,依据预先确定的法
认真对待权利
德沃金
《认真对待权利》是美国当代著名法理学家罗纳德・德沃金的成名之作。它是在20世纪60~70年代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写成的。在这个阶段中,国内种族歧视问题、越南战争问题、善良违法问题等等成为美国政治的核心。围绕着什么是法,法律的目的是什么,谁在什 么情况下应该遵守法律,在 没有成文法依据,也没有先例的情况下法官如何审判案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德沃金发表了自己的主张。他尖锐地批判了美国法律传统中的实证主
法律与道德
庞德, [美国] 罗斯科·庞德
评分 7.3分
法律与道德,ISBN:9787562025030,作者:罗斯科·庞德(Roscoe Pound)著;陈林林译
法理学
公丕祥 编
《法理学》旨在对现代法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作出新的分析与叙述。全书包括法的现象的本体与价值、法的现象的历史逻辑、法律调整、法律的创制、法律的实现和法制现代化六篇。全书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分析法与法律的基本问题,探讨法律运行的内在机理,揭示法制现代化的客观规律性,进而审视和回应当代法律变革进程所提出的诸多重要论题。全书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既传承当代中国法理学的优良学术传统,又对法理学的重要课题作出
法律的概念
(英)哈特
哈特(Herbert Li0nel Adolphus Hart,1907——)西方著名的法理学家、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创始人。他先后在牛津大学学习古代史、哲学和法律。1932~1940年任出庭律师。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英军情报机关服役。1952年接替古德哈特(Good-hart)担任牛津大学法理学讲座教授。1969年辞去这一职务,致力于边沁著作的整理和编纂。1978年退休。 西方学术界对哈
E.博登海默(美)
本书把散见于1940年《法理学》一书中的有关法理学思想发展的历史资料集中在第一部分。本书第二部发和第三部分中对一般法律理论的实质性问题所作的论述,乃是以某些蕴含在我研究法理学问题的进路中的哲学假设和方法论假设为基础的。 翻译这部综合性的法律哲学著作,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试图通过这样的努力为中国法学的重建做一些知识上的基础工作,因为当时的中国法学在现代法制建设的要求或驱动过程中正陷于历史性的困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