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思想史(第三版)
严存生
评分 8.7分
近代法律人的世界
饶传平
评分 0.0分
本书为近代史研究所法律史研究、华中科技大学近代法研究所、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文明史研究院于2016年5月联合举办的“第二届近代法律史论坛”的成果结集。书中以“近代法律人的世界”为主题,从“思想与观念”“司法画像”“法律人的成长”等议题,讨论了法学家的人生经历、近代史上重要人物的法学思想、法官群体的构成及其司法实践、法律人的社会交往等问题。
明大诰研究
杨一凡
评分 7.2分
名公书判清明集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宋辽金元史研究室 点校
评分 9.0分
龙筋凤髓判笺注
张鷟, 蒋宗许, 刘云生, 蒋信, 谭勤, 陈默
评分 7.8分
唐张鷟所撰《龙筋凤髓判》是国内目前传世最早的一部官定判词。其书内容十分广博,遍涉盛唐时期包括皇亲国戚、三省六部官员、地方舟县官吏乃至庶民百姓。判词今存80条,从呈报、审理、复核、裁决各方面较为完整地展现了唐代的司法程序。此书对后世影响至大,“宋元承袭,国朝因之试于世,行 于官,咸有可观。”《四库总目提要》亦赞之威“征引核洽”。因而,《龙筋凤髓判》为辨彰中国古代法制、考镜古代法制的源流提供了极其
新编西方法律思想史(现代、当代部分)
高鸿钧, 赵晓力
评分 9.1分
本书是一本富有新意的西方法律思想史教材。作者阵容强大,均是该领域的专家,其成果代表了国内前沿水平,反映了国外新研究成果。本书内容丰富,阐述清晰,分析深入;全书有总体布局的筹划,各章有专题研究的特色。本书适合作为法学本科生的专业课教材;也适合法学研究生,其他相关专业的学生、教师、研究者以及对西方法律思想感兴趣的读者阅读。
清国行政法
[日] 织田万
评分 8.8分
第一编:行政法大意,分为七章,依次为行政及行政法、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生政作用、行政执行、行政监督、行政救济。本编具有阐述了有关行政法的下列基本理论问题:行政的意义及分类;行政与立法、司法的关系;行政法的性质与渊源。 第二编:青国行政法之渊源,分为三章,依次为概论、成文法、不文法。本编的具体内容涉及下列方面:中国法的历史沿革及法律渊源的分类;《大清会典》、《大清律例》的性质及编纂;则例的性
宋刑统校证
[宋]窦仪 等 详订, 岳纯之 校证
评分 9.3分
《宋刑统》是宋代最重要的法典,也是研究宋代法制和宋代社会的最基本的参考书之一。目前通行的各版本《宋刑统》,虽然为我们认识宋代法制和宋代社会提供了有益帮助,但也存在各种缺点和不足。《宋刑统校证》以目前所知《宋刑统》最早版本明抄本为底本,参稽群书,对《宋刑统》进行了全面、精细的校勘、说明和复原,相对于之前的各版本,具有版本权威、校证精详、忠于原本等优点,应会对宋代法制、宋代社会及相关问题的研究起到一定
礼教与法律
梁治平
评分 8.2分
作者站在当下回顾清末这样一个法律移植时代的变迁,又从清末反观当下的法律文化。先简述《大清钦定刑律》立法过程,以及与之相伴的论争;然后叙述论争的主要内容,并论争双方的基本观点;后将就当日论争涉及的若干问题分别加以讨论;最后,把这一事件置于更大的历史视界中观察与分析,求取其历史的、社会的意义,以为今日之观照。
罗斯福宪法
[美]桑斯坦
1944年,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发表了国情咨文演讲,被认为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政治演讲。在演讲中,罗斯福根据民主界定了安全,认为“如果国内没有安全,世界就不可能有持久的和平”。为了确保这种安全,他提出了“第二权利法案”——他认为对于政治自由必不可少的经济权利。过去六十年中的许多伟大的立法成就都源自罗斯福的愿景。以这个演讲作为起点,凯斯·R.桑斯坦表明了这些权利对于我国的持续安全至关重要。这是一本
普通法的诉讼形式
【英】梅特兰, 弗雷德里克·威廉·梅特兰
《普通法的诉讼形式》是英国法律史学家梅特兰的名著,是其担任唐宁讲座教授时所用的讲稿,被誉为了解英国普通法的“金钥匙”。该书共七章,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梅特兰开宗明义地指出,“虽然我们已经埋葬了诉讼形式,但它仍从坟墓中统治着我们。”为了解释诉讼形式核心地位的确立,梅特兰专门分析了中世纪英格兰的司法系统及其各自的审判特点:第二部分是该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从第三章到第六章,共四
权力博弈中的晚清法律翻译
滕超
公主之死
李贞德
评分 8.3分
围绕着一桩背景复杂的家庭纠纷案件,从女性学者的视角出发,探讨了古代中国人对于两性、家庭、政权等关系的认识以及在相关法律问题中引发的讨论。
中国丧服制度史
丁凌华
评分 8.0分
《中国丧服制度史》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别笑!这才是中国法律史
秦涛
评分 7.6分
从没有法律史——如此搞笑、穿越、惊悚、悬疑、无厘头;从没有故事——蕴含如此丰富而真切的法律史知识;可以读得非常开心——彻底松弛大脑,跟着剧情爆笑和傻乐;可以看得非常睿智——高速运转大脑,随时把握情节与隐喻!
关于“子孙违反教令”的历史考察
孙家红
评分 5.8分
普通法的历史解读
李红海
本书从历史的角度描述了普通法的诞生及其早期发展的基本情况。全书共七章,鉴于梅特兰在英国法律史研究方面的重要地位,本书从介绍梅特兰的生平和学术生涯开始,评论了他的巨著《英国法律史——爱德华一世以胶》;然后探讨了早期普通法发展的三条线索:司法制度、封建主义与英国的法治传统、地产权制度,接着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讨论了早期普通法的发展,宏观方面主要是和罗马法进行比较,微观方面则主要是分析了英国的法治传统与英
制度移植
孙慧敏
本院近代史研究所孫慧敏助研究員撰著之《制度移植:民初上海的中國律師(1912-1937)》一書已出版,並列入近史所專刊之93。 上海作為近代中國最大的商埠及接受、傳播外來文化的先鋒,在中國律師制度與律師業建立過程中,發揮關鍵性的催生作用。但直到1920年代中葉以後,隨著上海的地方行政位階提升,以及外國律師影響力因租界會審公廨收回而迅速式微,上海才突飛猛進地發展為全中國律師業最發達的城市。 本書透過
法律与资本主义的兴起
泰格, 利维
在70和80年代之交,相继有两本法律史著作出版:泰格和利维的《法律与资本主义的兴起》(1977),以及伯尔曼的《法律与革命》(1983,中译本已由北京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在1993年出版)。这两本著作都是以西欧法律系统之形成为主题;都是大量文献实证研究的结果;甚至,它们所追溯的西欧法系渊源与及所列举的一些关键事件也大致相符。然而,令人惊讶的是,这两本著作所反映的观念,和所得到的结论却又可以如是之不同,
苗延波法学文集
苗延波
评分 暂无
本书汇集了作者苗延波1991年以来的50篇法学论文。这些论文囊括了法学理论、民事法学、商事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等学科以及法学研究与法学期刊编辑等内容。其中有论文、演讲录和采访录等形式。本书基本上能够体现作者20年来法学研究的主要成果和学术思想。 苗延波,1963年出生于上海市。曾供职于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现任《法学杂志》副主编。现为多所高校的兼职教授。2001年以来出版过《外
十九世纪的北部台湾
[美]艾馬克(Mark Anton Allee)
位處清帝國邊陲的臺灣北部,直到十九世紀,社會上仍然充滿了不安定,漢「番」衝突、分類械鬥、土地爭奪與業佃糾紛,以及出口暢旺帶來的社會與經濟失衡,在在都是廳縣衙門必須面對的課題作者從卷帙浩繁的「淡新檔案」,揀擇五樁案例,論述國家法律機制如何斷處這類紛爭,並詳細分析官僚體系如何發揮其維持社會安定的影響力,進而修正過去一般認為百姓畏官如虎、不敢上衙門打官司的誤解,衙門確實是當時地方排解紛爭的一項倚靠,讀完
法律史的视界
评分 8.6分
本书由梁治平将其近三十年学术生涯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编为自选集。书分为两卷:《法律何为》与《法律史的视界》,一卷侧重于当下的法律与社会,另一卷偏重于法的历史和理论。梁治平先生一向立足于“用文化去阐明法律,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的法律文化观,拒绝套用流行的历史分期和法律分类去撰写历史,更反对对历史作教条式的裁断,而是将法律现象置于更广阔的历史、社会和文化背景中去理解。《法律史的视界》一书通过对自古罗马以来
法学野渡(第三版)
郑永流
评分 6.8分
论义务
[古罗马] 西塞罗
西塞罗是古典共和思想最优秀的代表、古代西方自然法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将道德义务作为国家与法律的基础,见解深刻并且身体力行,为社会成员特别是公务员提供了一方端正精神面貌的明镜。 本书是西塞罗给儿子的长信,语重心长、娓娓道来,把自己一生的经验与思考结晶和盘托出供其参考,启发其深思人生中的各种选择,教子之道堪称后世典范。 《论义务》是西塞罗写给他在雅典学哲学的儿子的书信,阐释“义务源于美德”的主题。书
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日
清华大学历史系, 王奇
《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目》所采用的文献资料,一般按较原始的文本和出处入录。关系比较重大的文献(如光绪密诏),有不同的流传文本,且这些文本本身与变法活动有室要关联,则尽量将这些不同的文本分别予以收录。某些重要事件(如光绪会见伊藤博文、康有为在香港与记者的谈话等),中外报刊报道时各有侧重,《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目》亦尽量兼容,以便研究者比较。
十六、十七世纪前期英国流民问题研究
尹虹
本书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对都铎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前期英国流民问题产业的原因、流民的基本生存状况、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政府为此采取的对策进行探讨和研究。 随着封建立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英国面临历史上第一次严重的失业和贫固问题。造成流民充斥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经济变革,圈地运动、人口增加和价格革命,其他政治、社会和自然的因素是促进器。都铎时期的流民和乞丐是经济发展的副产品,是由中世纪向近代土地所有
民法法系的演变及形成
艾伦.沃森(美)
早期近代中国的契约与产权
曾小萍, 欧中坦, 加德拉 编
评分 7.7分
契约在早期近代中国的经济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一般被认为仅仅处于次要地位。而本书所要展示的,则是契约在这一时期各种日常人际关系与交易构建中所发挥的极为重要的作用。对当下学者而言,契约对日常经济活动中诸多细节所留下的记录具有重大价值。 本书的文章对清代以及民国时期的经济和法律制度,特别是与契约和财产紧密相关的那些领域,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并就这些制度在特殊的社会背景下如何运转有清晰的阐述。汲取对
早期制度史讲义
亨利·萨姆纳·梅因
评分 9.8分
这本《早期制度史讲义》是亨利·萨姆纳·梅因在牛津大学的又—部讲稿,更臻成熟。其思想延续《古代法》的基本观点,主题则更为专一。《早期制度史讲义》从社会人类学的角度入手,把视野投向最原初的社会部落,考察从亲缘关系、部落机构中如何逐渐萌发出法律,最初的法律形态又是如何规定家庭关系、土地关系等。最后,再反过来看这些法律因素对帝国的影响。具体而言,前十一讲通过分析有一千多年历史的爱尔兰“布雷亨法律”,深入阐
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
评分 9.2分